关于印发《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05 点击数:

武汉晴川教字〔2018〕 号


关于印发《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晴川学院

                            2018年12月05日






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目的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基本目标是: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

(二)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三)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原则上从第七学期开始,时间安排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附件1)执行,集中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周数。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五条  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文件和指示精神。

(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修订学校层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三)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

(四)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质量监控和检查。组织开展前期、中期、后期检查,组织对审阅、评阅、答辩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对未达到各阶段进度、质量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学院提出整改要求。

(五)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六)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申报“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七)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和抽查,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费用。

第六条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职责

(一)学院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和实施的主体。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对完成过程与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征集和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三)组织遴选和安排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组织开题报告会。

(四)组织查处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

(五)组织审阅与评阅毕业论文(设计)。

(六)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七)组织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初评与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

(八)接受异议请求并组织复议。

(九)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工作总结,核算相关工作量。

(十)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求及职责

(一)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或其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助教职称的教师可以在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三)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四)指导教师职责

1.提出并确定选题,下达《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3),指导学生完成《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4)。

2.指导学生查阅、收集资料;指导学生选择正确的研究方法;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及数据整理。

3.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到最后定稿。

4.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保证指导时间,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学生进行指导,每生指导次数不少于5次。

5.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观点进行把关,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出现错误的政治观点。

6.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进程、态度与质量,敦促学生按进度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要求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附件5)。

7.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学术规范教育,及时发现并上报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等违法、违纪问题。

8.指导学生按《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 》(附件2)要求撰写和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9.对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把关。对达到专业学位论文(设计)水平的论文,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对于经多次修改仍达不到学位论文(设计)水平的论文(设计)提出不准予参加答辩的意见并上报所在学院;根据学院安排参加答辩工作。

第八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基本要求

(一)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清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和规范,提交符合质量和规范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套用他人成果,不参与买卖、代写毕业论文(设计)。

(三)不得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错误的政治观点。

(四)遵守学习纪律,主动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联系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并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展。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开题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原则

(一)专业性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符合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二)实践性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理学和工学学科的选题要注重与实际工程项目结合,其他学科的选题要注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三)可行性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难易适中,符合本科生专业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

(四)创新性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注重创新性,在保证可行性前提下尽可能地反映科技创新或社会生产创意的需要。

(五)个性化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选题。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一人一题。由多个学生协作完成的研究或设计,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在选题上加以区别,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来自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的选题≥50%;近三年选题重复率< 30%。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提出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经系主任审查报学院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学生从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中选择感兴趣的选题,学生也可以自己申报题目,但需经系主任核准方可作为正式选题;选题确定后,通过双向选择或其他方式确定指导教师;《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计划表》(附件12)和《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附件13)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二条  学生因就业或其他原因需要单独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须学院批准,其相关手续留学院存档。

第十三条  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有更改必要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所在学院备案,相关手续留存在学院。

第十四条  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即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3)正式下达给学生。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指导学生查阅、收集相关资料,指导学生完成《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4)。学院可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开题未通过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并再次组织开题。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审阅与评阅

第十六条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任务书要求完成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后,电子文档按照规范格式命名后提交查重,查重结果不合格则不能提交审阅。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阅表》(附件6)。审阅不合格则不能提交评阅,应当给出意见,限期修改后重新提交审阅。

第十八条 评阅教师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表》(附件7)。评阅教师不能由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担任。评阅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当给出意见,限期修改后重新提交评阅。

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第十九条  查重、审阅、评阅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学院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和具体安排。

第二十条  学院分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组长一般由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或系主任担任,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成员人数为奇数),即设组长1人、组员2人,另设秘书1人。

第二十一条  在校外企、事业单位接受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可由校外单位指导人员和我校教师共同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答辩。答辩后只要求写出评语,提出评分参考意见(不向学生公布),成绩的最后评定在学校统一进行。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评定,以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三个部分为依据,三部分所占比例为4:2:4。单项成绩和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计分,分数四舍五入后取整。

第二十三条  对于总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以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应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复议,并确定最终成绩。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各学院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提交《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数据统计及质量分析报告》(附件18)。

第二十五条  附件3-11为教师及学生用表,附件12-18为学院用表;各学院应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依据该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及质量标准,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参照档案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稿)》(武汉晴川教字〔2017〕145号)同时废止。


附件(详见教务处网站):

1.《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2.《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

3.《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6.《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阅表》

7.《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表》

8.《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9.《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价表》

10.《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11.《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表决票》

12.《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计划表》

13.《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

14.《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组成情况表》

15.《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16.《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17.《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18.《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数据统计及质量分析报告》

本文附件不印发纸质版,可从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



















武汉晴川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8年12月0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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